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正在申报中!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条件奖补、材料等相关内容,绵阳市企业赶紧来看看吧!想要申报的企业别犹豫了,赶紧咨询小编轻轻松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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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在绵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医疗机构开展的科技研发活动项目;支持“招院引所”落户机构、入驻“云上科技城”、“云上大学城”的机构与在绵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开展的跨区域研发合作项目。优先支持符合申报要求,成功揭榜的市级“揭榜挂帅”研发合作项目。
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类型
(一)高新技术领域研发
聚焦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所需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等应用研究,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先进材料技术、装备制造、激光技术、核技术应用、航空与燃机、新型显示等领域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
(二)农业科技领域研发
聚焦国家农高区创建和全国种业强市建设,支持开展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提升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双碳”技术领域研发
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的科技支撑,支持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储能、节能环保、绿色智能制造、数字赋能等领域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
(四)“生命健康”领域研发
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核医疗、临床医学、中医药、新药研制、防灾减灾、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智慧医疗等领域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
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在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申报单位诚信状况和征信情况良好,无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
3、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2年6月末或7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牵头申报单位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自筹经费不作比例要求。同等条件下,自筹资金比例高的项目优先考虑。
项目负责人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的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
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获得博士学位。
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不低于2%。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备案瞪羚企业、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奖补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单个项目经费不少于10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
四川省绵阳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发展资金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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