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四川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申报条件扶持标准和申请材料等内容,详情如下,想要申报的可以致电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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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二)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企业有到期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的引导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能新牵头申报项目。项目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
(四)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申请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或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条件。
(五)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六)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申报扶持标准
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由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的县(区)组织科技计划成果已落地转化且取得实效的项目进行申报。各申报不超过2项,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50万元。
四川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申申请材料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1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将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上传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并取消三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计划资金的资格。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申报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单独推荐审核,或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推荐审核。推荐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推荐后将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送至科技厅、财政厅。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否则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推荐名额。中央在川单位在网上进行电子审核推荐,并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直接报科技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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