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式、验收材料、验收时间、验收流程、验收要求相关内容如下。需要进行政策指导和问题解答的可咨询以下热线。
【政策专家一对一解答指导热线:19855109130<V同号>】
咨询热线可享受的服务内容包括:
【1】免费获取最新即时性政策内容;
【2】针对自身情况结合申报条件和政策弹性提前做好准备/规划;
【3】了解申报前期须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4】可免费获得针对性的项目规划(3~5年);
【5】获取相关项目申报代办报价(价格对比);
【6】获得综合性企业一站式服务。
*注:咨询免费!咨询免费!咨询免费!具体申报代办才会收取相应费用!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项目范围
2019—2021年获得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且合同到期的项目,包含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区建设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和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主要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评价:
(一)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cai队伍培养;
(二)项目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四)项目经费的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为材料验收、会议验收和实地验收等方式,项目验收的同时进行财务验收。
(一)采取材料验收的项目,由验收服务机构分批次组织集中进行。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需要,经申请并批准,可单独组织会议验收。
(二)采取会议验收的项目,在会议现场独立开展财务验收,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需要,经申请并批准,可组织实地验收。财务验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二维码专项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三)采取实地验收的项目,实地验收前提前开展财务验收;财务验收后经整改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再开展实地验收。财务验收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具有二维码专项审计报告结论为准。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填报时间
2023年2月22日—3月22日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报送材料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
1.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3);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4);
3.绩效自评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产出和效益两方面,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实现的标准、水平和效益以及及时程度等;二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达到的效果);
4.其他附件
(1)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采取会议或实地验收方式的项目需提供,参考样式详见附件5);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一年度和最近一个月,须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执行期内项目产品的销售发票;
(4)能证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测报告、获得各种证书批文或项目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
(5)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报送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后直接登录填报。
2.验收材料经推荐单位和验收服务机构审查通过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项目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验收服务机构(验收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流程
1.项目通过市科技局网站首页的“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入;
2.项目负责人根据用户名、密码登录,在快捷通道中点击“填写验收申请”,填报《项目验收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保存并提交;
3.申报单位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提交;
4.审核通过后项目推荐单位网上形式审查,审核未通过退回;
5.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服务机构网上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6.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在线打印《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二份,与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后签字盖章,审核未通过退回项目承担单位;
7.审核通过后的纸质验收材料送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并报送服务机构;
8.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进行材料验收或会议验收或实地验收。
2023年第一次成都市级科技项目验收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资料的填报工作(包括网上材料提交和书面材料报送),填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对拒不履行验收义务的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将对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原则上3年内不能申报成都市各类科技项目;不能如期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事先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验收(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2.项目承担单位须对照《成都市科技项目合同书》,结合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填报有关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3.采取会议或实地验收方式的项目,在验收时,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准备好项目申报书、合同书、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包括专项审计报告原件)、PPT汇报材料、专项经费支出的会计凭证及发票等资料。具体验收时间由项目承担单位与验收服务机构协商确定。
4.本次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接到通知3个月内,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资料,待市科技局同意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并按程序再次组织项目验收。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
版权所有©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