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时间周期、申报条件方向和重点、申报材料、申报要求以及各专项可获得的奖补等内容分享如下。详细申报内容可咨询以下热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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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产出一批突破性研究成果,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cai,造就一批优秀的四川省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专利200项,获得专利100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000篇,其中高水平科研论文不少于100篇。
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奖补)
(一)资助方式。
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各项目类型均采取前补助方式进行资助。
(二)拟支持经费。
1.重大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
2.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项;
3.面上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40万元/项;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项。
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各类别项目之间不混合、不交叉支持。
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周期(时间)
1.重大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2.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3.面上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
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以上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
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条件(方向/重点)、材料
(一)重大项目。
1.支持方向。
面向科学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支持项目负责人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2.支持重点。
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经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科学家。
3.申报材料
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书
(二)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1.支持方向。
(1)数学物理科学领域。
(2)化学科学领域。
(3)生命科学领域。
(4)地球科学领域。
(5)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
(6)信息科学领域。
(7)医学与管理科学领域。
2.支持重点。
按照“基地+项目+人cai+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发人员,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
按照《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作出突出贡献的实验室人员(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3.申报材料
①.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
②.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书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2.支持重点。
支持青年科研工作者以获得基础性发现和发明为目标,积极开展前沿、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鼓励探索、宽容失败。
3.申报材料
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项目负责人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题,围绕数学物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领域开展研究。
2.支持重点。
按照“基地+项目+人cai+任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研发人员,尤其是考核评估优秀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
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实验室青年人cai(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按照区域协调、兼顾平衡的原则,视情对民族地区、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省属和地方高校院所申报的项目适当倾斜支持。
对于上一年度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会议评审阶段未获立项,且符合本年度我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基本申请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优先支持(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注:已获得国家人cai计划(含国家杰青等)或已入选国家团队(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逆向申请主持同类别项目。
3.申报材料
①.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②.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报书
成都市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夯实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主力军地位,支持川渝单位联合开展科研攻关,鼓励高新区注册单位申报项目。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1.重大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须为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杰青、长江学者、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主持人、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主持人或最近一次进入两院院士第二轮增选名单的科技领军人cai等。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重点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项目负责人须为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或曾获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cai项目和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支持的负责人。
注: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得申报。
3.面上项目。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4年(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男性申请当年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
5.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
(2)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未满40周岁。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项目负责人申请当年未满45周岁;
(3)申请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且具有高级(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成员不少于5人。
(二)限项要求。
1.重大项目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
2.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各单位申报数量要求详见《重点和面上项目申报名额表》。中央在川院所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家,其余附表中未涉及单位不超过5项/家。单位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共计不超过5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
4.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各单位推荐数量限制要求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名额表》,其中未涉及的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5.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每个高校和院所申报不超过6项(四川大学不超过12项),每个企业申报不超过2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申报的项目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每个实验室可额外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其中,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不在此列。
(三)注意事项。
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原应用基础自由探索类面上项目、四川省杰出青年科技人cai资助和培育、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资助和培育的项目,不得作为负责人再次申请主持本类别项目;
2不支持将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若拟申报项目为已获得资助项目的延续或进一步探索,请在项目申报书中予以说明;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同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中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须提供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30%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项目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4.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5.指南未提及的有关申报注意事项,按通知总体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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