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郫都区科技新经济项目申报时间程序和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99550 (可加V),11年专业资金项目、奖补政策申报研究
一、2023年郫都区科技新经济项目
(一)、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研发投入配套补助
(三)、承担上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1.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配套补助
3.“硬核科技”创新产品配套补助
(四)、高新技术企业配套补助
(五)、高水平研发机构配套补助
(六)、科技进步配套补助
(七)、科技金融配套补助
(八)、创业投资补助
(九)、科普基地补助
(十)、创新联合体项目
1.技术许可或入股
(十一)、校地融合活动
(十二)、区级新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十三)、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指南》中第一至九项,实行网上提交:请通过“郫都区科技项目管理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
(二)《指南》中第十至十一项,实行现场提交:请将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PDF),并经所属街道(镇)或园区盖章推荐后交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10室。
(三)《指南》中第十二项,实行现场提交:请将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PDF),经所属街道(镇)或园区盖章推荐后交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08室。
(四)《指南》中第十三项,实行现场提交:请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PDF),经所属街道(镇)或园区盖章推荐后交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221号4号楼308室。
三、申报时间
项目实行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提交的项目(含退回修改再提交时间)和现场提交的项目,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9日17时。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企业(单位)及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工商登记和税收关系在郫都区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有一定研发能力。
2.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已立项科技计划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已获得其他政策支持的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
4.申报配套补助项目以市科技局资金文件时间为准。
5.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度在税收、安全、环保、市场监管、信用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6.不受理涉密项目。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与郫都区域产业发展相促进,支持技术支撑与应用带动相协同,支持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强化双城科技协同创新。
(一)电子信息及数字技术创新领域。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人工智能芯片技术、视频处理芯片、微显示技术、柔性显示材料)、新一代网络技术(超高清图像视频压缩深度学习算法、超高清图像视频应用开发、数据安全保护)、大数据(数据预测可信性、数据建模及智能预测技术研究、多源数据优化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大型工业软件关键技术、工业互联网软件系统)、新一代人工智能(类脑智能计算、量子通信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在网络安全领域的应用、低功耗人工智能技术)、数字经济(VR/AR关键技术、IPv6地址管理、量子密码、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电子信息和数字技术。
(二)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支持: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安全投入品开发、食品危害物控制与消除技术、现代农业装备等农业农村技术。
(三)智能制造领域。重点支持:微特电机、谐波减速机、农副产品智能化设备计算、高档行业专用设备、智能检测与分析控制、特殊行业机器人、高端智能物流装卸及移运设备、氢燃料电池汽车、智能汽车安全技术、新能源及智能汽车基础设施等技术领域。
(四)先进材料领域。重点支持:新型半导体材料及器件技术、动力电池关键新材料、能源材料、绿色建材、高分子材料、纳米功能材料、生物质利用的环保新技术、新材料设计与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轻质高强材料、辐射防护材料、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等高端制造相关的材料技术领域。
(五)节能技术及节能环保装备领域。重点支持:典型工业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业废气处置技术及装备、污染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在线监控检测传感、先进钒和钛系钠电储能、减污降碳与绿色节能技术、餐饮油烟排放监测技术、氢能系统综合利用技术、环保涂料制造等技术领域。
(六)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医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疾病早期发现、新型诊断、生物治疗、微创治疗技术、新型医疗器械、新医用材料、病毒防控及检测技术、治疗性抗体药物及疫苗研发等技术研发。
二、支持标准
采取后资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分为10万、20万两个等级。
三、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度在税收、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不受理涉密项目。
2.2021、2022年度围绕上述支持领域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并已取得相应成果。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技术含量较高、具有创新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实施情况良好,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完备,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应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4.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已获得政府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再受理。
5.同时满足上述支持领域的项目具体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成都市郫都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企业2022年全年以及2023年度1-3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5.申报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研发能力、市场推广能力等,产品的先进性、创新性、销售情况、市场竞争力及前景等;
6.申报项目已形成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证书或其他认证证书(限2021、2022年度内获得),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等,及其他能证明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的佐证材料;
7.形成产品的申报项目应提供该产品2022年度销售明细,大额款项须提供销售发票、合同等证明材料,或市场运营情况证明(如服务用户数量、服务收益等),用户意见报告(不少于两份)和产品照片等;
8.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状态显示正常经营的证明材料;
9.项目真实性声明(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填写后盖章上传);
10.其他相关材料(据实提供)。
研发投入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企业2022年获得成都市度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
二、申报材料
(1)《科技型企业研发准备金配套补助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2022年获得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公告文件复印件、资金到位的银行进账单等。(年度界定以资金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三、奖励标准
按照企业2022年获得成都市研发准备金制度财政奖补到位资金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承担上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第一类 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一、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牵头承担国家科技创新类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市级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和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并获得100万元(含)以上扶持资金的企业。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时间(以资金下达文件时间为准)为申报时上一年度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级资助到位资金(扣除外拨部分)的20%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承担上级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获得国家、省、市级项目立项、奖励或补助的公告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联合申报立项的项目须提供联合研发合作协议;
(5)获得国家、省、市级项目奖励或补助的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6)资金外拨证明(获得国家、省、市级项目补助资金外拨至合作单位凭证复印件)。
第二类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配套补贴
一、申报条件
联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共同实施市级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并获得上年度成都市对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补助的行业龙头企业。市级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的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郫都区行政区域内。
二、奖励标准
按照市级资助到位资金(扣除外拨部分)的20%给予牵头单位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1)《承担上级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实施市级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及其他证明材料;
(4)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为子课题单位,与牵头单位之间的项目合作协议;
(5)获得市级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补助的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6)资金外拨证明(市级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资金外拨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凭证复印件)。
第三类 “硬核科技”创新产品配套补助
一、申报条件
近三年首次(首批)开发成功,开始形成市场销售或提供市场服务的首批次、首版次创新产品,并得到上年度市级重大创新产品补助的“硬核科技”创新产品。
二、奖励标准
按照市级资助到位资金的20%给予最高4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1)《承担上级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获得市级重大创新产品补助的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上年度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1)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非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文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高水平研发机构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上年度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级和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和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获得国家级上述称号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获得省级上述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获得市级上述称号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
(1)《高水平研发机构补助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所获称号、资质证明材料(正式文件复印件或官方网站公示打印件)复印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
科技进步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上年度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特等、一等、二等奖励的企业;上年度作为非第一承担单位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励的企业。
二、奖励标准
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奖: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奖励300万元;获得上述奖项一等奖,奖励200万元;获得上述奖项二等奖,奖励100万元。
作为非第一承担单位获奖:
(1)作为第二、三、四承担单位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奖励50万元;作为第五、六、七承担单位参与获得上述奖的,奖励30万元。
(2)作为第二、三、四承担单位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励30万元;作为第五、六、七承担单位参与获得上述奖励一等奖的,奖励20万元。
(3)作为第二、三、四承担单位参与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奖励20万元;作为第五、六、七承担单位参与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的,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级科技奖励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获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正式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4)所获奖励官方网站公示打印件。
科技金融配套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以自身的信用、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信用贷款而产生的信用评级、贷款担保费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或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并获得上年度市级科技金融相关补助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并获得上年度市级科技金融相关补助的科技企业。
二、奖励标准
信用评级、贷款担保费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科技与专利保险费用,按照市级到位补贴金额的50%给予补助;获得天使投资的,按照市级资助到位金额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三、申报材料
(1)《科技金融补贴申请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获得市级科技金融相关补贴的公示、立项等证明材料;
(4)获得市级科技金融相关补贴的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创业投资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郫都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
(2)申报单位引进并投资参股的企业须为注册登记在省外的高新技术企业;
(3)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
(4)按照投资协议实际投资额到位并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间在上年度。
二、奖励标准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投资企业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补助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投资分析报告复印件(投资机构通过对企业的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等)(据实提供);
(3)投资机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复印件,获投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4)获投企业与郫都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或街道)签订的投资协议,及其他迁至郫都区的证明材料;
(5)获投企业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6)获投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投资机构与获投企业签署的投资协议或增资扩股协议复印件;
(8)投资机构划转投资款项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科普基地补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上年度新获评的“市级科普基地”,或上年度新认定的“蓉城社区创新屋”;
(2)已获得“成都市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命名,并通过科普基地复核的科普基地或蓉城社区创新屋,上年度组织开展科普创新教育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与区内学校联合开展科普宣传、讲座、论坛、选修课等互动活动不少于10次,且开展科普教育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获得媒体广泛报道、形成影响力。
二、奖励标准
(1)上年度新获评的“市级科普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新认定的“蓉城社区创新屋”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上年度开展科普创新教育成效突出的市级科普基地或蓉城社区创新屋,受到省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上年度开展科普创新教育成效特别显著,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受到国家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或上年度获得市级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1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新获评或认定市级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补助:
(1)《科普基地补助申报表》(报系统自动生成);
(2)获评成都市科普基地或蓉城社区创新屋称号的正式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3)科普展教场所、科普资源的图片、文字介绍。
开展科普创新教育补助:
(1)《科普基地补助申报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2)已获得有关部门科普基地命名的正式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3)上年度科普基地进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互动活动的总结(附活动简报、图片、签到表、选修课资料等材料),科普基地制作的科普教育产品(列表并附相关图片、视频、宣传资料等);
(4)合作学校出具的科普创新教育评价报告;
(5)上年度科普基地开展科普创新教育活动获得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
(6)获得市级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活动资助资金到位证明(拨款文件、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创新联合体项目申报指南
1.技术许可或入股
一、申报条件
(1)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应管理规范、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知识产权权属明晰无纠纷;
(2)发生的技术许可或入股对象是工商、税收关系在郫都区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3)同一项技术许可或入股只资助一次。
二、资助标准
对创新联合体单项技术许可或入股一次性补助1万元,每户每年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资料
(1)《成都市郫都区技术许可、入股资助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相关知识产权证书;
(4)联合体与入股企业股权投资协议;技术入股后企业股权变更证明及企业变更的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5)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
校地融合活动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活动的主要承办方,该主要承办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管理规范、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2)2022年3月10日至10月31日到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完成备案,提交相应《郫都区校地融合活动备案审批表》,经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备案认定后纳入申报范围;
(3)在活动中达成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经费使用合理。
二、资助标准
通过备案认定后的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主要承办方最高5万元的补助。
三、申报资料
(1)《郫都区校地融合活动资金申报书》;
(2)《郫都区校地融合活动备案审批表》;
(3)活动主要承办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4)活动相关资料:活动方案、宣传资料、活动现场印证资料;活动取得的成效(签订的项目合作备忘录、合作协议);网络或媒体采用报道的佐证材料等;
(5)活动费用证明材料:经费支出清单,发票、银行转账单、服务合同等复印件,活动费用超过5万元的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带二维码);
(6)高层次人才参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参会高层次人才(含A类\B类\C类\D类四类)不少于3人;
(7)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区级新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对象
符合《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扶持条件。
二、重点支持方向
以构建数字经济体系为重点,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和智慧郫都建设,支持企业围绕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等方向,开展新经济应用场景建设,打造示范场景项目。
场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场景、智能制造场景、数字文创场景、数字文旅场景、数字消费场景、智慧治理场景、智慧教育场景、数字医疗场景、智慧交通场景、数字能源场景、数字营销场景、智能建造与智慧建筑场景、区块链创新应用场景、未来公园社区数字化应用场景、污染源智能管治场景、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等。
三、支持标准
采取后资助支持方式,分为A、B、C三档,支持经费最高2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郫都区,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应用场景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可复制、可推广,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以及郫都区成长型梯度培育企业。
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2022年度在税收、安全、环保、信用等方面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申报材料须真实客观,不受理涉密项目。
2.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同一项目获得过区级财政资助的(例如已立项的科技项目、市级示范场景区级配套项目等)不能重复申请奖励。
3.申报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应在本项目领域获得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等,具有创新性、公共性、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
4.由2家以上(含2家)单位合作完成的,只能由主要完成单位或排名第一的单位申请;同一家企业或机构每年累计申请项目原则上只能1项。
5.曾获得过国家、省、市、区或行业内表彰、表扬,案例经验推广,或者其它试点示范授牌等荣誉的示范项目优先。
五、申报材料
1.郫都区新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如下内容:
(1)项目建设时间;
(2)项目所属产业类型(对照第一点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3)项目实施目标、内容、实际总投资、技术方案、持续运营模式、运营团队、成员学历证明和专家聘书;
(4)项目创新成效(获得各级表彰奖励情况);
(5)场景示范效果、可推广性情况(含国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6)行业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获得风投、股权投资、战略投资情况);
(7)项目技术成果、指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国际、国内专利、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情况(项目的技术提供方在本项目领域拥有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2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等情况及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注明期刊),第三方测试报告等其他能证明申报项目成果的佐证材料;
(8)经济效益:节省成本、示范推广收入和提高效率的情况;
(9)申报单位近三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其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纳税证明材料;
(10)项目未来发展计划;
(11)应用场景高清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
(12)已获得荣誉的印证材料。
4.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审计报告。
5.申报材料中涉及企业名称的位置需加盖企业公章,整本材料需骑缝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对象
符合《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助推郫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扶持条件,2022年纳入市级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库,并首次认定为种子企业、双百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奖励资金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奖励标准
对认定为市级种子企业、双百企业,且未纳入区级成长型企业培育库,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纳入区级成长型企业培育库,结合已享受区级奖励,补足差额部分,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期的2023年郫都区科技新经济项目申报时间程序和申报条件、奖补标准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欢迎随时电话微信咨询--15855199550 (可加V)!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
版权所有©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