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各企业单位了解2023年成都市“四派人才”企业政策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等内容,下面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参考如下,看完之后有任何申报问题,或是想要了解更多政策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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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方向2:
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认定后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三年给予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内容一:对“四派人才”企业认定后3年内给予500平方米创业空间支持。
1.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
(1)支持标准
①房租补贴实行先交后补(住宅性质的房屋不予补贴),房租支持标准按照单价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计算,补贴时间范围为企业认定之日起36个月以内;
②对于2018年12月20日(含)后成立(或迁入)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申报、认定为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的申报企业,补贴时间范围为企业成立或迁入之日起36个月以内;
③企业主申报人符合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申报人类别(1)(2)(3)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500平方米房租补贴(实际使用不足500平方米的据实补贴,超过500平方米的按500平方米补贴);
④企业主申报人符合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申报人类别(4)(5)(6)(7)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400平方米房租补贴(实际使用不足400平方米的据实补贴,超过400平方米的按400平方米补贴);
⑤企业主申报人符合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申报人类别(8)条件的,可以享受300平方米房租补贴(实际使用不足300平方米的据实补贴,超过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补贴)。
(2)申报条件
①已认定为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
②企业年度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或年度全口径纳税总额5万元以上或本科以上全职员工10人以上;
③申报企业若存在投资增资扩股情况的,投资方对申报企业增资扩股使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有稀释的,认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时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不低于30%,稀释后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且投资方为下列机构之一:a.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备案;出资最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登记备案。b.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c.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公司)。d.国家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天使投资人。e.经相关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
(3)附加材料
①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认定证明材料(认定时提交的公司章程、实缴变更章程,主申请人申请类别证明材料,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荣誉证书等);
②公司营业执照,最新版公司章程(章程需工商部门加盖“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③公司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房屋产权权属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产权权属证明等复印件;
④公司上一年度带防伪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纳税证明;或全职员工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及社保证明。
(4)补贴时间范围
2022.1.1-2022.12.31,具体根据企业成立时间、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情况而定(企业如要补申请2021年度房租补贴,须提交相应资料)。
2.一般“四派人才”企业。
(1)支持标准
①房租补贴实行先交后补(住宅性质的房屋不予补贴),房租补贴时间为企业认定之日起36个月以内。企业可以享受300平方米房租补贴(实际使用不足300平方米的据实补贴,超过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补贴)。房租支持标准按照单价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计算;
②对于2018年12月20日(含)后成立(或迁入)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申报、认定为一般“四派人才”企业的申报企业,补贴时间范围为企业成立或迁入之日起36个月以内;
(2)申报条件
①已认定为一般“四派人才”企业;
②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万元以上或年度全口径纳税总额3万元以上或本科以上全职员工5人以上;
③申报企业若存在投资增资扩股情况的,投资方对申报企业增资扩股使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有稀释的,认定一般“四派人才”企业时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不低于30%,稀释后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0%。且投资方为下列机构之一:a.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备案;出资最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登记备案。b.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c.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公司)。d.国家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天使投资人。e.经相关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
(3)附加材料
①一般“四派人才”企业证明材料(认定时提交的公司章程、实缴变更章程,主申请人申请类别证明材料等);
②公司营业执照,最新版公司章程(章程需工商部门加盖“企业登记档案专用章”);
③公司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发票及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网址)、房屋产权权属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房屋产权权属证明等复印件;
④公司上一年度带防伪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纳税证明;或全职员工的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及社保证明。
(4)补贴时间范围
2022.1.1-2022.12.31,具体根据企业成立时间、租房合同及租房发票情况而定(企业如要补申请2021年度房租补贴,须提交相应资料)。
内容二:对“四派人才”企业以科技创新券形式给予三年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暂不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受理部门电话:85112514)。
内容三:对“四派人才”企业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1.对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
(1)支持标准
对注册成立即获得股权投资的企业,可在认定为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后,按照获投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补贴;在认定之日起36个月内可按照股权投资实际到账金额的10%申请两次资金补贴;企业获得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5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2)申报条件
①已认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工商、税收关系需在成都高新区;
②申报政策时需通过双创中心关于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资格复核。申报企业若因投资增资扩股导致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有稀释的,认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时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30%,稀释后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③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人才应与所在企业协商制定用款计划,将资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市场拓展等方面,并报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
④投资方为下列机构之一:a.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备案;出资最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登记备案。b.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c.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公司)。d.国家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e.经相关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
⑤境内运营主体通过VIE架构获得境外基金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需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仅对合格境外基金投资进行奖励;
⑥并购重组、明股实债不纳入奖励认定范围。
(3)附加材料
①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证明材料;
②投资机构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材料;
③股权变更工商证明底档材料;
④投资协议等证明材料;
⑤验资报告(由全省排名前50或全国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需对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情况、验资事项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⑥资金到账证明。
VIE架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VIE架构境外融资主体营业执照;
②外商独资企业(WFOE)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
③协议控制文件(授权委托书、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借款协议、独家运营和咨询服务协议、资产许可协议等);
④境外基金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如有);
⑤境外基金与VIE架构境外融资主体签约的投资协议;
⑥VIE架构(从境外融资主体至WFOE每层架构)资金流水证明;
⑦境内运营主体提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成都高新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书(加盖鲜章);
⑨法律意见书(律所就相关安排和协议发表意见);
⑩境内运营主体(高层次“四派人才”)截至申报日的验资报告(由全省排名前50或全国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需对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情况、验资事项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及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注:外文材料需提供中国翻译协会会员单位提供的翻译文本及翻译机构会员证书、营业执照等。
2.对一般“四派人才”企业按照股权融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
(1)支持标准
申报企业在认定之日起36个月内可按照任一单轮次股权融资额的10%申请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
(2)申报条件
①已认定一般“四派人才”企业;
②申报政策时需通过双创中心关于一般“四派人才”企业资格复核。申报企业若因投资增资扩股导致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有稀释的,认定一般“四派人才”企业时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30%,稀释后主申报人持有申报企业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③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人才应与所在企业协商制定用款计划,将资助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团队建设、学术交流、市场拓展等方面,并报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
④投资方为下列机构之一:a.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登记备案;出资最多的股东(或有限合伙人)登记备案。b.境内外上市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c.国有企业(公司),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公司)。d.国家发改委“全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天使投资人,天使投资人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e.经相关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孵化器和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与申报企业在本次投资前应为非关联方,即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关联关系;
⑤境内运营主体通过VIE架构获得境外基金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需在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仅对合格境外基金投资进行奖励;
⑥并购重组、明股实债不纳入奖励认定范围。
(3)附加材料
①一般“四派人才”企业证明材料;
②投资机构营业执照及备案证明材料;
③股权变更工商证明底档材料;
④投资协议等证明材料;
⑤验资报告(由全省排名前50或全国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需对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情况、验资事项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⑥资金到账证明。
VIE架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VIE架构境外融资主体营业执照;
②外商独资企业(WFOE)备案证明及营业执照;
③协议控制文件(授权委托书、股权质押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借款协议、独家运营和咨询服务协议、资产许可协议等);
④境外基金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如有);
⑤境外基金与VIE架构境外融资主体签约的投资协议;
⑥VIE架构(从境外融资主体至WFOE每层架构)资金流水证明;
⑦境内运营主体提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成都高新区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书(加盖鲜章);
⑨法律意见书(律所就相关安排和协议发表意见);
⑩境内运营主体(一般“四派人才”)截至申报日的验资报告(由全省排名前50或全国排名前100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需对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情况、验资事项等事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及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需增补的材料。
注:外文材料需提供中国翻译协会会员单位提供的翻译文本及翻译机构会员证书、营业执照等。
本期的2023年成都市“四派人才”企业政策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政策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股权设计等相关最新资讯内容,四川(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各地市企业均可提供政策匹配、项目规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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