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四川省现代农业装备项目储备工作申报方向主体、补助标准,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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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储备方向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储备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公开、公平、公正组织辖区内项目储备申报,在储备过程中应严格项目入库评审,并择优推荐。本次项目储备方向为:农机化试验示范、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方向
聚焦现代农机装备短板弱项,围绕粮油、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中药材以及现代种业、畜牧水产等成都农业产业和农机化相关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等技术,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
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秸秆还田离田、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试验示范。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方向
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包含新建或改造升级。日常维护、电费以及人员管理费用等运行经费不纳入建设范围;不能用于补助机电提灌站电力增容和高压电线路架设,以及提灌站出水口的蓄水池等设施建设。
1.新建项目。新建机电提灌站原则上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标准化提灌站建设指南〉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23号)和省排灌站《关于贯彻执行〈泵站验收规程〉等五个地方标准的通知》(川排灌站发〔2020〕5号)执行。具体包括泵房建设、水泵电机、输水管道、配电设施设备、进出水池、控制系统以及信息化建设。
2.改造升级项目。老旧机电提灌站改造,具体包括泵房、水泵电机、输水管道、配电设施设备、进出水池、控制系统以及信息化等方面改造升级。
二、实施主体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本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优先支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及有农机化试验示范成功经验的组织,优先支持成都现代农业装备产业园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实施主体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也可根据当地情况,委托基层组织具体实施,实施完毕后要确权颁证。优先支持丘陵地区、未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及退林还耕等区域提升抗旱保灌能力,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需求。
申请改造升级的农村机电提灌站需纳入我局业务部门行业统计范围内。
三、支持标准
(一)农机化试验示范
主要开展新机具新技术在成都本地适宜性的机械验证、效果验证和农机化与信息化、智能化、绿色生态化相关技术设施设备融合的开发建设,每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万元,其中机具、设施设备等补贴应占试验示范项目补贴资金60%以上。对纳入试验示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外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按文件要求执行。
财政资金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补贴资金用于农机具或设施设备购置、土地或机具设备租用(赁)、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引进、会议/培训、劳务费等支出,其中购买的农机具或设施设备应为生产服务薄弱环节使用。农机具、设施设备购置补贴比例不能达到或超过100%,具体由区(市)县按有关规定自行确定;专家咨询指导、技术培训费用支出范围及标准等参照当地行政部门相关财务规定执行;农机具、设施设备租用(赁)按照发票金额以及合同据实进行补贴。相关支出金额以正式发票或土地租用合同、现场确认表等为准,同时附上相关影像佐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要对发票、合同、影像资料等真实性负责。
(二)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
新建(改造)农村机电提灌站单站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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