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激励措施申报范围、入园条件、补贴奖励及相关程序,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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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适用范围
在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解缴、统计关系和银行账户均在崇州,在本政策发布生效后与产业园运营机构签订入园协议并依法依规经营且未被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机构。
第二条 入园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机构,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可入驻园区:
(一)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1000 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外包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机构。
(二)上年度经营收入在200 万元(含)以上或缴纳税收在10万元(含)以上的培训服务、薪酬服务、管理咨询及其他类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与我市产业发展融合度高、符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趋势,拥有新技术、新业态、新产品,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域开展创新性、开拓性服务项目的成长型企业。
(四)人力资源相关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协会联合会、院校等机构;其他符合产业园发展方向,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密切相关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机构
第三条 支持政策
(一)房租补贴。入驻产业园的企业、机构,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2000 万元以下的、年营业收入在 2000 万元(含)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年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含)以上的,分别享受 60%、80%、100%的房租补贴。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平方米,补贴金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补贴期限为3年。
(二)综合贡献奖励。对入驻产业园的企业、机构,根据其当年地方综合贡献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在 200 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第1一3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50%第4一5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30%进行奖励:年营业收入在 2000 万元(含)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第1一3 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80%、第4一5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50%进行奖励;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第1一3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 100%进行奖励,第4一5年按每年不超过本级综合贡献的 60%进行奖励。奖励期限为5年。
(三)人才引育奖励。鼓励入驻园区企业和机构引入崇州市外人才就业、促进在岗职工学历和技术技能提升等,按照《成都市创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 (2022) 41号)、《崇州市做强产业建圈强链人才支撑的十条措施》(崇委办发 (2023)1号等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四)考评奖励。自园区运营第二个年度起,由市人社局围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人才引进、当年度相比上年度营业收入和地方综合贡献的增量、品牌影响力、上规入库等指标对入园时间超过12个月(含)的企业、机构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次前三的企业、机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10 万、5 万元奖励(五)以上奖补政策按自然年度兑现。
第四条 入驻管理和退出
(一)入驻程序
拟入驻企业、机构须向产业园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产业园运营机构进行考察、遂选,经市人社局复核、审定后,与产业园运营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企业、机构入驻园区后,须按要求对企业、机构的工商、税务等关系进行变更。
(二)退出程序
1.入驻企业、机构连续 2 年考核未达标的,停止享受优惠政策且不再留驻园区
2.对经营不规范、入驻3个月内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以及违反诚信承诺的企业、机构随时予以清退。
3.入驻企业、机构在协议期间主动退出、责令清退或解除协议退出的,需结清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退还相关奖补资金,完成工商注册变更方可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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