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成都市加强产业空间保障申报内容条件、奖补标准,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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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工业用地供给
1、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时,工业用地供应不低于 30%。
2、加大重点产业用地保障力度,在具备供地条件下,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按需“随用随供”,单独选址的产业项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由所在区(市)县优先保障,不足部分,年底视全市计划指标结余情况予以倾斜支持。
(1)支持标准:产业项目应属于市级(含)以上重大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或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等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先进制造业。各区(市)县应重点保障重大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年底根据全市指标结余情况对区(市)县不足部分给予倾斜支持。
二、鼓励集约高效用地
1、实施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加快工业“标准地”改革,存量工业用地新增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支持标准: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采取短期出让、长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及建设工业标准厂房等方式,实行差别化供地,满足不同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22〕16 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园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实施标准地供应。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已供存量工业用地新(改、扩)建一般厂房,对提高原规划条件容积率指标新增一般厂房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2、鼓励区(市)县通过收回、促建方式加快处置闲置工业用地,可依照“增存挂钩”原则,按不高于当年处置面积的 50%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1)支持标准: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规定,认真开展闲置工业用地调查,对认定的闲置工业用地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置。属于非政府原因导致闲置的,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时间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政府原因导致闲置的,采取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式加快处置。依照“增存挂钩”原则,按不高于当年闲置用地处置面积的 50%给予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三、降低产业用地成本
1、动态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对鼓励类项目实行地价优惠政策,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
(1)支持标准:按照最新的《成都市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依程序确定工业用地出让起始价,对于鼓励类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的,可按不低于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的 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采取租赁方式的,可按不低于 50%确定相应年期的土地租金。
2、对符合规划导向和产业准入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指导价)的 70%、且不低于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
(1)支持标准:属于省、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认定符合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及细分领域相关规定,且投入产出等指标达到园区准入门槛要求,“一图一表”符合相关规划及经济指标要求,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指导价)的 70%、且不低于基准地价的 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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