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贸易强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建设贸易强省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四川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全面推动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跃升,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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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发挥外贸在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关键枢纽作用,服务制造强省和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突出“四川造、全球用,四川用、四川进”,推动贸易和产业、进口和出口、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内需和外需、贸易和双向投资协调发展,主动参与国际贸易链产业链布局,全面提升全省外贸综合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省外贸规模迈上新台阶,货物贸易达到1.2万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保持稳定,力争服务贸易规模超1600亿元、保持中西部第一。全省贸易结构更趋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占货物贸易比重超过70%,一般贸易占比持续提升达到45%以上。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占全省货物贸易比重提升至20%以上,绿色贸易体系初步构建,数字贸易占服务贸易比重提升至40%。开放平台和通道对外贸的承载、集聚和带动功能显著增强。四川贸易发展更可持续、贸易环境更加优化、在全球贸易链中的地位明显提升。
二、强化产业主体支撑,稳住外贸基本盘
1.做大优势产业贸易规模。
发挥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成链优势。多渠道稳定集成电路、智能终端、新型显示等优势产业订单,大力拓展柔性电子、先进电子材料、电子信息零部件和元器件、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潜力产业国际市场份额,确保到2027年电子信息产业年度进出口规模超6500亿元。
提高装备制造国际市场地位。支持清洁能源装备、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行业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着力打造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二手汽车及核心零部件出口基地,积极开展“汽车贸易全球行”活动,支持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厂商生产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支持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出口上规模上台阶。
扩大先进材料产业贸易增量。高质量推进锂电材料提质增效示范重点项目建设,挖掘锂电全生命周期进出口潜力;推进硅料、硅片、电池片、组件等配套成链发展,增强四川光伏终端产品国际影响力;引导非金属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铝基新材料为代表的材料产业扩大双向投资,推动产业、投资、贸易融合发展,力争先进材料进出口规模实现倍增。
深挖食品轻纺等四川特色产品市场潜力。推动间接出口企业对接国际先进种植、生产和加工标准,向直接出口企业转化,促进川酒、川茶、川烟、川丝、川药、川竹等特色优势产品更好“走出去”。依托强大的粮油加工能力和临港优势,打造国际化、高水平的农产品加工“天府工厂”,发展大进大出的粮油加工贸易。
推动医药健康产业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构建新药研发制造国际化协同创新网络体系,推动成都天府新区、资阳牙谷、广安医药产业园等对标国际标准加大研发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设立药械西南审评审批分中心,在现代中药、高端化学药、高性能医疗装备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医药健康品牌和重要单品。
持续提升能源化工进口生产消费和出口规模。争取成品油进口配额,扩大聚乙烯等原材料及煤炭等大宗能源产品进口。推进磷化合物等生产企业绿色转型、产品升级,巩固农药、化肥、日用和精细化学品等化工单品国际市场份额。
(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培育壮大多层次、全链条的外贸主体队伍。持续实施重点外贸企业培育工程,整合财政、金融、海关、税务、信保、外汇等多方面政策,引入更多市场力量开展精准培育;力争全省货物进出口实绩企业突破1万家,其中百亿元以上企业20家,民营企业占进出口规模比重超过45%。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强化供需对接、供应链金融、品牌孵化等服务功能,对通过服务带动外贸进出口贡献较大的省级重点、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激励。出台针对性政策,支持国内重点贸易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平台企业在四川落地,引育高能级国际货运和物流集成商,打造本土航空货运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基地货运航空公司。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作用,推动链主企业在渠道、业态、信息共享等层面引领带动全链条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四川省税务局、成都海关、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人行成都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优化外贸结构,构建更加协调均衡的贸易格局
3.全力扩大进口规模。用好进口专项支持政策,努力实现“四川用、四川进”,推动进口占货物贸易比重提升至40%。支持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南向经贸联合会平台作用,辐射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开展消费品进口业务。支持商场超市招引国际品牌首店,推动国际品牌总代理落地四川,支持四川企业获得进口商品代理权。支持批发市场建设特色单品进口基地,配套开通重点特色产品国际货运专列,力争培育5个年交易规模超10亿元的单品类进口集散中心,扩大新能矿、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进口。支持在川央企、省属国企开展进口业务。推动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国资委、省经济合作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4.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梯度培育服务贸易发展载体,加快推动成都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落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国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研发合同外包产业,做大离岸外包规模。建好人力资源、知识产权、语言、中医药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鼓励市场主体以大带小、“抱团出海”。在国际物流、维护维修、建设、法律、咨询等生产性领域,培育5个以上省级特色服务贸易基地,积极争创新一批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支持企业从生产制造为主向生产制造与研发应用服务相结合转变,鼓励发展智力、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实施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推动广播影视节目、文艺精品等出口。推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生物医药跨境研发、知识版权发展与保护等改革创新。(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
5.优化区域布局。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推动各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联动发展,力争2027年进出口规模100亿以上的市(州)达到10个以上。支持成都强化对全球高端贸易资源的集聚集成能力,增强对全省其他区域外贸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能力;推动成都平原经济区城市与成都加强协同配套。支持川南经济区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和食品、机械、材料、化工等产业比较优势,打造全省第二外贸增长极。支持川东北经济区通过外贸赋能老工业基地建设和农业振兴,打造全省外贸新兴增长极。支持攀西经济区做大矿产战略资源外贸业务,打造南向东盟国家优势农产品集散基地。大力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外贸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驰名商标、境外注册商标等业务,促进品牌和外贸发展良性互动,整体提升“四川造”产品贸易价值。(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四、突出创新驱动,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6.加快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跨境电商综试区做大进出口规模,打造20个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培育外贸新业态百条产业带;壮大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带,发掘“川产川造川创”千款特色产品;分类孵化总部型、平台型、应用型、服务型等万户企业。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及部分医疗器械试点。用好“世界播”平台,带动四川特色产业集群式出海。探索建设市场采购贸易“一区一品”特色区(县)。支持龙头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保税检测业务,引导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集团自产产品全球维修,推动更多产品纳入国家维修目录。(责任单位:商务厅,省药监局、成都海关、各市(州)人民政府)
7.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天府软件园数字贸易创新中心;引进国内排名前列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10家以上,提供全球云计算、数字资源交易、跨境数字贸易营销等公共服务,助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及贸易链条数据化改造。推动人工智能、卫星网络、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外贸深度融合,提高数字技术对外贸发展的渗透性和覆盖性。争创数字贸易示范区,大力发展网络游戏、在线医疗、在线教育、数字会展等潜力大、附加值高的数字贸易。(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省大数据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
8.探索建设绿色贸易示范区。完善绿色贸易促进政策体系,制定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目录。推进碳足迹评价体系建设,开展全供应链碳足迹核算,探索制订行业碳足迹评价标准。搭建省级绿色贸易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绿色低碳企业进出口联盟作用。争取认定国家低碳贸易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9.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完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政策体系,打造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内贸企业按照同线同标同质要求改造生产链,向国际同行业中高端迈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更多外贸企业开展内销,培育更多贸易双循环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争取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责任单位: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实施开放平台提能工程,打造外贸发展重要引擎
10.开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对标上海、江苏、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构建形成具有首创性、引领性的贸易便利、产业聚集、金融创新、政府治理、法治服务“五大”领航体系。实施产业引领工程,围绕产业全链条的痛点堵点开展集成改革攻坚,着力构建“4+3”高水平开放型现代产业集群。争取国家层面支持四川自贸试验区纳入新一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地区,加大压力测试力度。联动重庆更大力度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研究制订支持协同改革先行区的集成性政策措施。持续开展“魅力自贸?开放四川”链动全球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1.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赋能提质行动。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综合改革,支持综保区依托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错位发展,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巩固首位优势,支持保税物流中心(B型)因地制宜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保税+”应用场景,强化保税加工企业引进培育,推动技术含量高、增值空间大的加工制造和生产服务项目向综保区聚集;健全完善仓储、配送、分拨、中转一体化的保税物流产业体系,探索建设辐射西部的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汽车保税展示展销中心、航材分拨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2.开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创新提升行动。加大制造业招引力度,鼓励境外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和外资研发中心落户,培育和集聚更多外贸市场主体,扩大优势产品出口规模;壮大商务服务、人力资源、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提高生产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优先申建综合保税区,支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上升为国家级。推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与国际(地区)合作园区融合发展,拓展外向型产业发展空间,努力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打造为对外开放的示范区。(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快构建第三亚欧大陆桥国际贸易枢纽。协调加密枢纽城市航空货运航线,探索构建国际空运长航线加高铁网络的空铁联运运输体系,打造亚欧洲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实施中欧班列成都集结中心示范工程;研究出台南向国际班列培育政策,稳定开行中老、中越国际铁铁联运班列,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营效能。建设连接欧洲和东盟的国际公路货运集散中心。出台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支持政策。争取国际航空货邮吞吐量年均增长10%,进出口总值铁路运输占比超过10%。(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14.促进各类开放平台融合发展。优化开放平台管理体制机制,精简整合管理机构,施行“多块牌子、一套人马”模式,促进政策协同统一。强化各类开放平台产业布局协同,促进主导产业集聚化、要素资源集约化、空间布局合理化,促进良性竞争。鼓励各开放平台围绕政策、模式、监管等领域联动开展改革试验,推动形成一批前沿高端、业态融合、特色鲜明的产业综合体。(责任单位:商务厅、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深度嵌入全球经贸网络,拓宽外贸发展新空间
15.全方位深化贸易合作。实施向西开放战略,制定四川省对外贸易重点目标国别市场清单。主动融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扩大对俄罗斯和中亚地区贸易规模;积极参与中国—欧盟、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稳定欧洲市场;用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实施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机遇,扩大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份额,稳住日韩澳新市场;大力开拓南美市场,加密至南美的航线,设立区域性海外中心仓和海外仓,打造稳定可持续的航空海运通道。(责任单位:省委外办、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贸促会)
16.建设全球营销网络体系。支持企业在国(境)外建设展示交易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点和平台,完善商品营销链条;保障进口渠道的多元化和稳定性,维护全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企业在中欧班列节点城市和东盟重点城市建设海外仓,培育一批“川字号”公共海外仓。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争取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占比稳定在40%以上。持续打造“川行天下”国际市场开拓品牌,每年支持开展超100场国际性展会和经贸促进活动。优化重点展会供采对接,着力提升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四川农业博览会等展会活动影响力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专业性强和知名度高的国际性展会,支持境外自办展会。(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科技厅、省贸促会、各市(州)人民政府)
17.打造中西部外贸产能承接转移首选地。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招大引强,每年落地10个以上投资规模超50亿的标志性外资项目,引进超过200个技术含量高的外资项目,引进5家功能性机构。争创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加强与国内重点区域和毗邻省份的产业合作,深化浙川东西部协作,推动更多优质产业向四川转移。(责任单位:省经济合作局、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18.强化外贸外经融合。实施高水平“走出去”促进双循环发展行动计划,培育评定20家“先锋企业”和50个示范项目。开展“贸易投资融合促进工程”,引导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通过设计咨询引领、投建营一体化等方式孵化、承揽重点项目,提升大型成套设备企业的国际合作水平。支持企业利用RCEP协定原产地规则,加强跨境产业链布局和投资合作,带动中间产品、零部件等出口。编制重点国别投资手册,继续完善“走出去”风险统保平台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贸促会)
七、全面提升贸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19.完善外贸服务支持体系。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设立“川贸贷”,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确保小微出口企业覆盖比例提升至30%。提高保单融资和出口订单融资规模,拓展产业链承保模式。探索易货结算。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支持企业应对不合理贸易壁垒。(责任单位:财政厅、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进出口银行四川分行、中国信保四川分公司)
20.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争取“智慧口岸”建设试点。完善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强口岸通道信息共享,推进单证电子化流转。支持企业开展AEO认证申请,提高高级认证企业数量。提升跨境物流效率,争取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联动接卸”等便利化措施试点范围;保障鲜活易腐商品绿色通道畅通运行,优化重要农产品检疫准入。为重大国际展会展品设立绿色通道。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模式,提升离岸贸易业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成都海关,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商务厅、人行成都分行)
21.提高贸易安全保障能力。高质量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增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健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强化对重点企业的分类指导,提高企业防范和应对贸易风险的意识能力。(责任单位:司法厅、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成都市人民政府)
八、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四川省外贸促稳提质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指导作用。鲜明目标导向,完善以贸易增量和增速为主的外贸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实施市(州)差别化考核激励,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定期分析研判和贸易数据归集共享制度。
23.强化人才保障。将外贸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外贸专业化水平。支持省内高校紧扣外贸发展需要优化学科设置,培育更多外贸链条专业人才。研究制订外籍人士入川支付便利化措施,为入川外籍人士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环境。
24.强化政策保障。完善贸易强省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系列政策和商务部稳外贸支持政策,出台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政策效果评估,强化政策兑现力度,提高政策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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