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流程条件、补贴材料

谢小明 / 2024-04-22 13:50:00
浏览 386 分享 分享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4年成都市氢能产业项目申报流程条件、补贴材料,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654183637 /15884573250(微信同号)

一、申报流程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企业于2024年4月25日前,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注册账号,获取登录身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项目信息及资料。

项目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

二、支持绿电制氢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制氢设计能力5CU:1小时以上(含500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企业,按实示电解水制氢用电量给予0.15-0.20元/千瓦时的电费补贴,每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补贴由成都市及企业所在区(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参照对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属地区(市)县补助的基础比例执行。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取得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报单位取得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件。

3.申报单位须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加装电表计量

4.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电解水制氢项目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应急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电解水制氢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等有关批准文

5.电解水制氢设备的购置同、发票和功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雪、

6.能够反映实际制拿量的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电解水制氢的用电量及证明材料(需针对电解水制氢环节单独装表计量)。

8.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9.诚信承诺书

三、支持加氢站建设项目申报

(一)支持固定式加氢站建设补贴

1.支持标准

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 千克的 35MPa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条件

(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符合我市加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享故等。

(5)固定式加氢站须加氢让的技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导,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7)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固定式加氢站建设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固定式加氢站须提供投资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诚信承诺书。

(二)支持临时加氢站建设小贴

1.支持标准

对新建日加氢能六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 临时加站,且正式运营(以首张售氢发票日期计)一年以上,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条件

(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符合我市加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5)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6)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临时加氢站建设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发白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中学点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加氢艺能讯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从申报之日起一年以上的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诚信承诺书。

(三)支持临时加氢站改建为固定式加氢站建设补贴

1.支持标准

临时加氢站取得原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对符合固定式加氢站标准【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35MPa固定式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的,将根据加氢部分初次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扣除已获得临时加氢站建设补贴后的一次性差额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

2.申报条件

(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500 千克。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符合我市加金刘建没相天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4)未发生安仑事古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5)固定式加氢站须加氢站的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得符合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7)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临时加氢站改建为固定式加氢站建设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固定式加氢站须提供投*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国自,长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礼证书)。

(7)诚信承诺书。

(四)支持70MPa加氢站建设补贴

1.支持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 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条件

(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 千克。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符合我市加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5)固定式加氢站须加氢站的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得符合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7)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70MPa,氢站建设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兴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个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固定式加氢站需提供投资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7)诚信承诺书。

(五)支持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补贴

1.支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制氢-加氢”示范一体站,按加氢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条件

(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U千克。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悍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元》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符合我市地氢站建设相关布局规划及试点条件,

(4)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5)固定式加氢站须加氢站的投资方(或由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取得符合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同一套加氢装备仅享受一次补贴。

(7)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 年 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制氢加氢一体站建设补贴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氢站建设备案(审批或核准)、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

(4)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加氢站加氢功能部分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费用包括设备、施工等)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

(6)固定式加氢站须提供投*方(或投资方专门成立的经营公司)所取得的国自,长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和证书)。

(7)诚信承诺书。

四、支持加氢站运营补贴项目申报

(一)支持标准

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20元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申报条件

1.投资建设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加氢站。

2.加氢站完成验收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加氢站正式运营(以开具正式售氢发票为准),临时加氢站须从开具首张售氢发票日起正式运营一年以上。

4.连续一年(不满一年的由正式运营之日起至申报前一日计)每日氢气挂牌售价均不超过35 元/千克。

5.未发生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

6.申报周期范围为2022年7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单位须在该申报期内达到相关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成都市加氢站运营补贴中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内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作,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市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车用压缩氢气《气瓶充装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上年度售氢业务相关合同、凭证、发票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且应反映出氢气售价及售氢量)。

5.申请周期内每日氢气挂牌价不超过35元/千克的售价记录表单。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具有二维码标识,若涉及2022年,请额外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诚信承诺书

如果您在申报流程上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小编咨询我们有专业的项目申报老师为您解答

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654183637 /15884573250(微信同号)

卧涛集团,2012年成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项目申报,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软著登记、商标注册、财税筹划、股权设计、软件开发、高企认定、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网站关键词运营推广等一站式服务,在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务上万家企业,在业内拥有良好口碑。

推荐资讯
2025年第二次成都市级各区县科技项目验收申报时间材料和流程要求、参考提纲
2025年第二次成都市级各区县科技项目验收申报时间材料和流程要求、参考提纲
2025-06-04 17:01:00 点击查看
简阳市促进标准厂房优质利用激励办法征求稿申报条件范围及奖补奖励程序
简阳市促进标准厂房优质利用激励办法征求稿申报条件范围及奖补奖励程序
2025-05-07 13:39:00 点击查看
指标!2025年成都市各地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和申报条件要求、编写提纲规划咨询
指标!2025年成都市各地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时间和申报条件要求、编写提纲规划咨询
2025-05-06 16:13:00 点击查看
泸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对象和奖补流程、经费使用实施办法
泸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条件对象和奖补流程、经费使用实施办法
2025-04-28 16:52:00 点击查看
100万补助!泸州市各区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及认定资助标准
100万补助!泸州市各区县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及认定资助标准
2025-04-28 16:52:00 点击查看
一星、二星!成都市各地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定指导申报条件标准、认定程序好处规则
一星、二星!成都市各地智慧园区(工业和信息化类)评定指导申报条件标准、认定程序好处规则
2025-04-27 15:32:00 点击查看

专注企业服务

专业人做专业事

多对一定制服务

多领域团队定制服务

成功率高

通过率98%以上

高学历团队

团队成员均为高等学历

关于我们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两化融合贯标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更多项目
联系我们
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C座6楼7号

版权所有©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23